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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imes] 鄭明析總裁, 監所享受豪奢生活之報導「扭曲事實」

2013年10月24日, 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所屬朴範界(民主黨, 大選首爾)議員在大田高檢署國政監察中的聲稱:「基督教福音宣教會(統稱JMS)鄭明析總裁之奢華監禁生活」本言論在毫無根據下來發布, 經證實此訊息為誇大扭曲, 一切純屬虛假不實。

根據朴範界議員所發布的國監資料內容顯示:當事人在監禁之前, 於健康狀況良好的情況下, 卻在4年期間在監外就醫多達17次。但事實上, 鄭明析總裁在監禁生活期間, 並沒有接受任何來自監外治療的特惠。所謂監外治療也只不過是因為面臨高齡(69歲)及超過6年多的監禁生活期間, 未曾正式接受治療致使牙齦病變, 牙齦受限導致進食困難, 進而在監禁生活期間帶來莫大的影響之下, 才接受治療。當時的治療也是在現今當事人所監禁的場所內-一個沒有具備完善牙醫治療設備及應在法規有所保障的範圍之內, 一切的治療皆依照正當程序完成。

針對:當事人不時透過會面傳達了多達302次的「主日話語」以及不時在監所死角地帶用手機進行通話。對此, 也已證實鄭明析總裁並沒有時常透過會面的方式傳達主日話語, 也未曾在監所中以手機來進行通話。這分明是虛假不實的內容。

而所謂的會面也符合已決犯的條件下, 進行了定期會面以及在監所所長賦予的權限範圍內所進行極少數的特別會面而已。至於主日話語則是由鄭明析總裁在監所牢房內親筆記錄下來的證道原稿(手抄本), 經由正常管道-郵務收發系統再由相關負責人至郵局領取, 將其製作成word檔後使用在證道上。

至於另外針對宣教會內部網路其網域裝載的內容, 並無所謂和朴範界議員所主張一般, 有任何違反「行刑與受刑者的待遇相關之法律」。並且也沒有所謂在監所死角地帶向三位不同的典獄長借用手機來進行通話的事實。

雖然聲稱:JMS信徒兼律師(又名受僱律師)將鄭明析會面內容不時以錄音方式提供給教團。但鄭明析總裁自2010年開始便從反對兼惡評者那遭受數以萬件的誣告(所有案件最終於2012年經檢方調查後以無嫌疑處分終結), 對此, 為了進行案件的辯護, 負責案件的律師則遵照法律規範下進行了所有會面。

受刑人遭到誣告的情況下, 遵循正當法律程序聘請律師並商討與法律相關的事宜。過程當中並沒有進行任何錄音動作, 因此更不可能會有傳達給教團之情事。經證明所有散布的內容純屬虛假不實。

最後, 甚至還針對當事人以監外就醫為名義來外出, 以此不時和教友們接觸。對此, 即便鄭明析總裁赴監外醫院接受治療, 當事人也是在監所規範下, 予以嚴加管制。因此, 在整個過程一切的部份皆觸及保安事項, 所以是絕對不可能有所外流。在這樣的前提下, 不時跟教友們接觸確實是毫無根據可言。在監外治療的過程, 若果真與教友們接觸, 至少也應該提出與之相符的證據:例如「何時?」「與誰接觸?」同時也要明確提出「當時護送的典獄長又是哪些人?」才行。

 

全文報導: http://db-times.com/ins_newsx_report.html?mode=view&uid=33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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날짜
25/1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