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二月,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鄭明析總裁因事件相關的證據與證人暗昧不清, 致使被宣判十年重刑。
並且, 在「月刊民政」2月15號刊登針對「負責審理的裁判官們對宗教層面理解有限, 及『是否因著牽強組成的輿論』而混淆了裁決」, 如此對整個事件的原委詳加分析與敘述。
從各種證據以及情況來看, 筆者也同樣對裁判部的判決有所質疑。
另外, 把基督教福音宣教會及鄭總裁負面標籤化的部分, 甚至硬要社會大眾無條件的認同接納, 這做法確實有不妥之處。
這樣的事實與根據主要是因為筆者曾親自在基督教福音宣教會近距離觀察過。
記者在面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時, 必須要徹底遵守規則才行。尤其是對社會具有莫大影響力的傳媒, 更是要完全盡到「公正性」的使命才行。而傳媒的心臟地帶就是記者。
這是因為, 假設最終階段是傳達, 那麼第一階段就要先搜尋並收集情報。而此時, 記者正是扮演這第一階段的角色。
然而, 若在第一階段所收集的情報其準確性降低, 那麼就更不會有「公正性」可言。
因此, 假如記者在沒有完整地確認情報的真假, 卻只是以編輯故事的程度來撰寫稿子, 這樣是不被允許的。因此, 身為記者就絕對不應該脫離這條準則才行。
過去在2008年發生的, 又名<歌星羅勳兒事件>當中(後來經證實後, 確定只是一則謠言), 羅勳兒主動召開記者會, 當著那些沒有盡到本分的記者之面, 給予他們重重一記當頭棒喝。
「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撰寫新聞稿的記者等同煽動者, 而看到錯誤的報導卻沒有提出相關反駁新聞稿的記者則等同旁觀者。」
一直以來,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與鄭總裁持續被其他媒體輿論做出充滿批判性內容的報導。重重疑點令裁判部棘手難解。
對此, 相信各位讀者也應該和筆者一樣心存疑惑。在此, 想要藉由第一則報導與各位一同邁開步伐、一步一步朝向答案前進。
S電台, 指控JMS教團是否屬實?
1999年, 當時在黃○○和基督教福音宣教會聖徒們一起前往靈修園途中, 而在移動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事情, 卻被S電台報導成「綁架事件」。
然而, 經實際調查後發現, 那並非綁架而只是單純的暴力事件。如此確認事實真相後, 針對S電台誤報成綁架事件的內容, 「警察期刊」便以「單純的暴力事件」刊登報導。
之後, 鄭總裁因海外宣教行程而出國;此時, S電台卻以告發性質「JMS教團的總裁對教友性騷擾後逃往香港。在海外也繼續不斷引起問題」發布報導。
這個節目使鄭總裁的行跡成定局;而其他媒體如同在抄寫作業一般, 一切在未經法律證實的情況下, 把內容都複製過來。
然而, 仔細察看當時所播放的節目內容就會發現, 當中的確有顯而易見的幾個疑點。
其一, 有關鄭總裁證道畫面當中的一幕「去傳道一名女生來吧(?)」
當時電台所播放的畫面是由教團錄製下來的影像, 也就是1995年的主日禮拜證道內容「感謝的生活」。
至於電台所截取的內容是證道原稿中「生命的十一奉、十人當中傳道一人吧」的內容。
然而, 電台卻把「十人中的一人」其音效上動了手腳, 讓人無法聽出內容, 甚至在字幕上秀出「一名女生」來報導。
其二, 與鄭總裁在一起的全都是「女性(?)」的畫面。
在當時播放的內容中, 禮拜也好、活動也好, 現場明明有男性也有女性, 不過畫面卻被剪輯成只有女性在場。
這2個部分確實讓收看者不得不產生「鄭明析總裁是在異性上有問題的指導者」這樣的認知。
最後一點則是, 人們主張JMS是鄭總裁英文姓名的縮寫。
但是, 實際上,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連一次都沒有正式使用過JMS這名稱。並且在接受記者採訪的當時, 其團體名稱確實以「國際基督教聯盟」來命名的。
至於JMS則是引用聖經啟示錄22章16節的經文「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 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為營造出以主耶穌為中心的信仰文化, 會員們將Jesus Moring Star簡稱為JMS, 如此來使用。
▲ 由法院提出的和解勸告
針對S電台陸續不斷偏頗報導, 法院最終以和解勸告而終結。而其主要內容如下。
- 金○○等人, 不可提供片面的提報資料至媒體電台。
- 若有預先告知的內容, 則必須要在播放前48小時提出。
- 要確保總節目的5%是可以進行反論報導。
- 若違之, 則必須按件數來賠償三千萬圜。
雖然這樣的判決結果大快人心, 但問題在於, 相關節目早就以片面的資訊誤導社會大眾, 而當時收看的人們仍然把它當成事實來接受。
況且,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眾聖徒甚至得要一邊承受錯誤造成的後果、一邊持守信仰與各自的生活。
慶幸的是, 最近無論是觀眾或讀者, 他們對傳媒表裡不一的形像都了如指掌, 因此也不會被捲入其中。因此才會開始對「基督教福音宣教會與鄭總裁」相關輿論的事實真相豎起耳朵。
另外, 記者們也似乎受到「羅勳兒當頭棒喝」的影響, 致使他們一改昔日「以聳動及偏頗筆觸撰寫」的作風, 而是在經法律證實且又有根據的情況下提筆撰寫。
在這樣有智慧的輿論監督下, 期盼那些被冤枉之人的鬱悶心情得以通體舒暢。在此, 為第一集畫下句點。
[點閱 第二集報導]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JMS)與鄭明析總裁, 被掩蓋十年的真相
(第二集:自稱被性侵Y某, 法庭上良心宣言)
[點閱 第三集報導]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JMS)與鄭明析總裁, 被掩蓋十年的真相
(第三集:鄭明析總裁才是真正的被害者(?), 被K某索求二十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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