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 語] 鄭明析 牧師
[本 文]
馬太福音18章21-22節
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路加福音6章37節
37)「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路加福音7章47節
47)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路加福音11章4節
4)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
路加福音17章3節
3)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哈利路亞! 願各位身上都充滿永恆聖父 神的愛以及聖子的平安。
去瞭解就會發現,人們再度過人生時,「不瞭解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如果對方犯錯而對自己造成「損害」,人們就會責備、發火,如此說話並對待。
想到弟兄犯錯而對自己造成損害的部分,
就無法不責備,也無法不發火。
即使如此,也不要去在意「那些部分」,而是要如同聖子和主原諒了自己那般,
自己也要完全原諒弟兄並說:「再也不要這樣了,好好做吧!」要這樣才可以。
不要審判<弟兄的罪>。
這樣是把法官──「 神、聖靈和我聖子」晾在一旁,
自己成為法官來行動,到後來就會變成是自己犯罪。
唯有 神、聖靈和我聖子能做出「公義的判決」。
<出於自己情緒的判決>無法成為「公義的判決」。
而且,若以<自己的情緒>來對待,就只有自己會犯罪而變成「罪人」。
人們是因為不瞭解才犯罪的。
但大部分都是自己在犯罪時明明知道卻還犯罪。
明明知道卻無法「克制」才犯罪的。
明明知道不能犯罪,但只要在「腦的想法」中啟動,就不會停下來。
因此,乾脆連<想法>也不要啟動。
每天都不該忘記<悔改>。
如同生活時會產生「垃圾」一般,生活時會產生「疙瘩」,
所以每當那時就要以<主的名>隨時悔改。
若不原諒,對方就會因著「罪」而在罪中死亡。
因此,不要忘記忘記主已經給予原諒,祝福大家成為「潔淨的肉、魂、靈」而順利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