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標題】進行時、存在時能行出能力和神蹟而做得更理想, 然而一旦結束就無法做了
【話語】鄭明析 牧師
【本文】傳道書3章1節
凡事都有定期, 天下萬務都有定時。
哈利路亞!願各位有永恆聖父 神的愛以及聖子的平安。
一切的<有形世界>一旦過去就會結束, 是如此被創造的。「人的肉體」一旦死亡就會結束,「太陽」也是一旦燃燒到壽限而結束後, 便會就此結束。
即使是全能者也無法讓燒盡而結束的「太陽」再次燃燒。如果想要讓它再次燃燒, 就必須要再次創造。
「人的肉體」一旦死亡, 會再有其他生命誕生;同樣地,「星球」也是一旦時機到了就會死亡, 然後會有其他星球誕生而存在。神是如此定下<創造法則>並創造下去的。
按照 神的<創造法則>, 在進行時、存在時, 神有時會做得更理想, 有時則會做得沒那麼好。那時必須要懇求才行。若等結束了才說, 就連 神也沒辦法。
「一天的事」也是一樣, 若當下沒有做, 那天就無法做。因此,「當天的事」必須「當天」去做。「那時代的事」必須在「那時代」去做。「自己該做的事」必須「自己」去做。必須要在進行時、在存在的期間、在時機來到時、在自己的時機去做才行。
因此, 應該要趁肉體存在時確實地瞭解「自己的時機」、徹底抓住那時機, 透過自己的肉體完全地造就自己的靈才行。藉由順從話語, 藉此以自己肉體的行為將自己的靈魂<再創造>成「天國的靈」。
如同做出帥氣的雕刻作品一般, 希望各位都能在六個月、一年中努力奮鬥, 如此來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