말씀_설교말씀

若經歷到腦中著火的地步, 就按照經歷, 內心暢快地表達來訴說, 也內心暢快地見證, 並且實踐吧

본문 .

 

 


【話語】鄭明析 牧師 

【本文】使徒行傳1章8節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 你們就必得著能力, 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 和撒瑪利亞, 直到地極, 作我的見證。




哈利路亞!願各位都有永恆 神的愛以及聖子的平安。



人在經歷時, 會感到痛苦、付出辛勞和努力並費盡心思, 如此經歷與之相關的部分。之後就算想要繼續經歷那些也無法經歷, 那是只有在經歷時才能經歷到的。自己經歷的時候就會看得很細。



不過, 自己明明是如此經歷到腦中著火的地步, 但實際上表達時卻只是普普通通地形容, 所以對方聽了那句話後無法正確地認知, 導致就連了不起的部分也只是普普通通地聆聽。 



假設自己經歷到某種困難的患難和痛苦, 在<經歷時>承受了皮開肉綻、心急如焚、骨頭融化、腦中著火、頭骨裂開、腦漿噴出在地上流的地獄之苦, 卻在<用言語表達時>說:「內心很痛苦。因為經歷了最大的痛苦, 所以很辛苦。」這麼一來就無法正確地傳達, 而聆聽的人因為自己沒有經歷過, 所以只能低一個層次來感受。



因此, 聽到那句話的人只能「實踐」到那程度;只能得到那程度的「感動」;「見證」也只能普普通通地、馬馬虎虎地做;而且, 原本會達成的事也無法達成。必須要按照經歷確實地說, 才會興起各種神蹟。



<經歷時>經歷到腦燃燒的地步, 但<表達和行為>卻只做到衣服燃燒的程度, 所以無法如同經歷的那般興起歷史。內心暢快地經歷, 就必須要內心暢快地表達、內心暢快地說出來、內心暢快地見證、內心暢快地說明、內心暢快地教導、內心暢快地行動才行, 希望各位真的能體會這一點。 



各位已經聽了今天的話語, 所以必須要按照自己所看、所聽、所經歷的內心暢快地表達, 藉此讓那句話在聆聽之人的腦中確實地釘牢, 並讓他得到因颱風而掀起驚濤駭浪般的感動。這樣才能正確地體會並實踐, 使自己和對方都達成希望, 也讓 神、聖靈和聖子能內心暢快地賜下愛。 
 


「因為經歷到腦中著火的地步, 所以要把經歷的部分好好地表達、好好地說、好好地見證、好好地實踐。」 



祝福各位都能按照話語實踐來領受「力量和能力」, 成為100%變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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날짜
9/3/2014 1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