말씀_설교말씀

要禱告, 所願之事才會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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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語】鄭明析 牧師
【本文】馬太福音7章7節

你們祈求, 就給你們;尋找, 就尋見; 叩門, 就給你們開門。

哈利路亞!願各位有永恆聖父 神的愛以及聖子的平安。

「禱告」就是奉主的名對 神、聖靈和聖子說話。自己所禱告的內容, 只有合宜的部分會上達於 神。當自己禱告時, 神、聖靈和聖子就會察看, 倘若合宜就會定下時機和時間, 並讓能提供幫助的人去做準備之後再來幫助, 使那禱告能夠達成。

不論自己本人的事或別人的事都要禱告, 三位才會垂聽, 這是 神的法, 所以「絕對必須要禱告」, 三位才會幫忙達成。就像不撒種就不會長出穀物一般, 不禱告就不會達成。

雖然要禱告, 但不能只是在自己的立場上禱告, 也不能只是稍微禱告一下就結束。禱告時不僅要真心地、懇切地、心焦情急地禱告, 而且要禱告到底才行。

這麼一來就會得到「我會幫助你」的感動, 或是內心會感到平安, 或是會體會到「別擔心」, 或是自己會相信「主會幫助我的」。

禱告之後不要感到挫折, 而是要努力地呼喚聖子, 帶著真正完全的內心來愛聖子, 努力地做聖子所交付的事, 也要透過禱告來和聖子對話並等待才行。

如果在前一句話和後一句話的連接處花心思來禱告, 禱告的節奏就不會中斷, 因此就不會產生雜亂的想法, 而可以「深入地」進入禱告。

如果在生活中打亂了禱告的節奏, 那時間就全都會變成雜亂的時間, 必須定下絕對要禱告的時間, 然後要連續禱告, 以免在生活中打亂禱告的節奏。這麼一來, 一定會按照禱告的那樣來得到。各位一定要把這一點銘記在心, 真的要禱告才行。

祝福大家聆聽「要禱告, 所願之事才會達成」的話語後能實踐, 來達成所期盼的一切, 願能興起這樣的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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날짜
9/8/2013 9:09:06